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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网时刻新闻4月14日讯(通讯员 唐芳艳 侯娟)4月14日上午,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主持会议,副主任出席会议。县领导列席会议。
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事项,接受杨昌盛等5名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。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,任命杨昌盛同志为绥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,并向本次会议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,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。会议还审议通过了《绥宁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》,要求各委室按照工作要点的时间节点,提前谋划,认真组织实施,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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